本报讯 笔者从贵州省岑巩县林业局获悉,近两年,岑巩县在办理盗伐、滥伐等涉林刑事案件中,与违法者签订补偿协议143份,承诺补种树木10万多株。
“明确生态补偿协议,既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,又能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,一举两得。”思阳镇国有林场场长杨道岑说,林场抢抓春季植树造林有利时机,连日来组织职工群众完成“补植复绿”协议种树近500亩。岑巩县积极探索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新模式,于2015年7月建立“补植复绿”生态补偿机制。岑巩县林业局联合县检察院、法院、森林公安局,制定出台了《岑巩县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补偿机制》,将涉林行政处罚案件和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一并纳入“补植复绿”范围。岑巩县林业局在思阳镇、天马镇和平庄镇的国有林场建立了3个补植复绿基地。(张能秋) |